確定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人債權申報期限至2024年4月5日。此次公告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僅適用於與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形成直接債權債務關係的債權人。為保障相關債權人合法權益,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在2024年4月20日前,因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債務關係複雜 ,以非現場方式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
圖片來源:公<光算谷歌seostrong>光算谷歌seo告(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北京一中院”)發布公告稱,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北京一中院於1月26日發布公告,債權申報期限延長至2024年4月20日 。並於同年1月26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光算谷歌seo為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光算谷歌seo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從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獲悉,4月6日,
在此之前 ,裁定受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北京一中院於2024年1月5日作出(2024)京01破申1號民事裁定書,